校社科字〔2025〕72号
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[2025]47号)要求,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学科范围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所属学科范围包括:1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;2.马克思主义理论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纪检监察学;5.公安学;6.哲学;7.理论经济学;8.应用经济学;9.法学;10.政治学;11.社会学;12.民族学;13.教育学;14.心理学;15.体育学;16.中国语言文学;17.外国语言文学;18.新闻传播学;19.考古学;20.中国史;21.世界史;22.艺术学;23.管理科学与工程;24.工商管理学;25.农林经济管理;26.公共管理学;27.信息资源管理;28.国家安全学;29.设计学;30.区域国别学。
本届评奖单设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,由原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”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“13.教育学”整合设置,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。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、申报资格和要求、申报单位和名额、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,详见附件4—7。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不得同时申报,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二、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
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,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。
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。各学科的奖励名额,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,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。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,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研究,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“绝学”、冷门学科、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,体现继承性民族性、原创性时代性、系统性专业性研究,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研究等方面的最新成果。
三、申报限额
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申报限额为76项,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限额为2项。各单位需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推荐。
四、申报资格
1.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
(1)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 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汉译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
(2)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,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。
(3)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。
(4)个人学术文集,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%的,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;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。
(5)围绕一个专题、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。但围绕一个专题、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,不能做整体申报,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。
(6)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,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(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等)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。
(7)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,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,包括图书发行量、书评、相关新闻报道、受众反响等。
(8)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,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;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,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。
2.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:
(1)存在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、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;
(2)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、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;
(3)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;
(4)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;
(5)教材和教辅;
(6)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。
申报者资格和其他具体要求详见《实施办法》(附件2)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附件3)
五、申报程序
1.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(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(不含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)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,请按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填报。学校确定推荐申报成果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上传到申报系统。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,无需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。
2.各单位需要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、排序推荐。体育党委和学术委员会须对所推荐成果整体出具审查意见。主要审查内容包括:
(1)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
(2)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
(3)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;
(4)申报资格是否符合《实施办法》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,申报材料是否真实。
六、申报材料
1.电子版材料
(1)申报人需要提交《申报评审表》(word格式,命名方式为:申报人+申报评审表);申报成果(PDF格式,命名方式为:申报人+成果名称)、佐证材料(PDF格式,命名方式为:申报人+佐证材料)。
其中,《申报评审表》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“页面视图”(或“打印布局”)下进行编辑,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。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,遇到Word提示“安全提示:已阻止宏运行,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”,请先关闭Word软件,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.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,打开“属性”对话框,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,勾选上“解除锁定”,并按“确定”即可。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,请先另建文档,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,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,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,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,导致最终无法通过“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”这一关键步骤。
(2)附件允许有多个,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,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,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标注顺序。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,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。
2.纸质版材料
(1)《申报评审表》
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9份(至少1份原件),A4纸双面打印。
(2)申报成果
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(体育
)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(可用复印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和正文。
(3)佐证材料
相关证明材料与《申报评审表》份数一致,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。佐证材料较多的,建议编制目录。
(4)装订方式
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。建议使用白色布纹纸封皮,左侧胶装。申报成果单独放。
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申报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建议使用白色布纹纸封皮,左侧胶装。
3.各单位报送经审核盖章的《申报一览表》1份。
七、其他要求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奖工作,积极动员,精心组织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、真实、规范。建议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申报交流指导,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。
2.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、《申报一览表》及审查意见。
联系人:于晓海 刘卓
联系电话:85167056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1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
2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
3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
4.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评审表
5.“教育科学研究“专区工作安排
6.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实施办法
7.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答疑
8.申报一览表
社会科学研究院
2025年10月20日